关于骨折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等是由工伤部门还是用人单位赔偿的问题,我可以给出以下详细解答:
结论前置:骨折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的承担方需根据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及工伤职工的具体状况确定。若用人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伙食费一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护理费则依据工伤职工的护理需求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护理费和伙食费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而营养费通常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或协商解决。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的护理: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自行请人护理。护理费标准一般按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或者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后的护理:
- 工伤职工治疗终结后,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存在生活自理障碍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支付标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生活护理费。
伙食费
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营养费
- 营养费通常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赔付范围,因为工伤保险主要赔付因工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伙食补助费等。营养费更多属于间接损失,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付或双方协商解决。
综上所述,骨折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的承担方式明确且具体,关键在于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已缴纳的,护理费视情况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伙食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营养费由用人单位支付或协商解决;未缴纳的,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