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不算拖欠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一. 工资发放时间的合法性
- 每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意味着工资发放周期为上一个月的整体月份,至本月15号发放,这实际上是押了半个月的工资,但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此处的“按月支付”并未明确规定具体的支付日期,因此只要用人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时支付工资,即视为合法。
二. 工资发放的实践情况
-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因会计核算、资金安排等原因,往往会在月初、月中或月末发放上个月的工资,这都是常见的做法。
- 每月15号发工资,作为一种常见的工资发放时间,符合企业的一般操作习惯,并不构成拖欠工资。
三. 拖欠工资的法律定义
- 拖欠工资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的时间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 在本案例中,公司每月15号按时发放上个月的工资,没有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因此不构成拖欠工资。
综上所述,公司每月15号发上个月工资,并不构成拖欠工资。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