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撤柜并不必然等同于辞退。具体是否构成辞退,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若因撤柜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且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那么这种情况通常构成经济性裁员,可视为辞退。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虽撤柜:但依法为劳动者安排了其他合理工作岗位,如调至同单位其他门店等,而劳动者拒绝接受,这种情况下撤柜不构成辞退,而是劳动者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安排。
综上所述,公司撤柜是否属于辞退,需根据撤柜后劳动合同是否能继续履行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依法为劳动者安排其他工作岗位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