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两个儿子不在家,两个儿媳签协议是否有效”,这主要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儿媳之间签订的协议,如果仅涉及她们自身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且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那么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有可能有效的。然而,如果协议涉及到对公公、婆婆的赡养问题,或者涉及到未来遗产的继承等,那么情况就会复杂得多。
首先,关于赡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是法定的,不能通过协议来转移或免除。因此,如果儿媳之间的协议试图以某种方式改变或规避这一法定义务,那么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例如,如果协议规定某个儿媳负责赡养公公、婆婆,而另一个儿媳则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样的协议就违反了法律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因此是无效的。
其次,关于遗产继承问题,根据我国继承法,继承权的取得和放弃都应当有明确的表示,且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如果儿媳之间的协议试图以某种方式预先确定或改变遗产的继承,那么这样的协议也可能面临法律上的挑战。特别是如果这样的协议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公序良俗,那么法院很可能会认定这样的协议无效。
综上所述,两个儿媳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取决于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如果协议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且没有违反法律关于子女赡养义务和遗产继承的规定,那么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有可能有效的。然而,如果协议涉及到这些敏感问题,并且试图以某种方式改变或规避法律规定的义务或权利,那么这样的协议很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