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审法院故意不审核已提交的关键证据属于再审新证据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7-23 行政纠纷

原审法院故意不审核已提交的关键证据,该证据本身并不直接构成再审的新证据。下面我将从几个角度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1. 新证据的定义:

    • 在诉讼程序中,新证据通常指的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存在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且在原审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新取得的证据。
    • 原审法院未审核已提交的证据,并不改变该证据本身的性质或存在状态,因此该证据并不因未被审核而自动成为新证据。
  2. 再审的法定事由: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定事由,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者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等。
    • 原审法院未审核证据并不直接构成再审的法定事由。但如果该未审核的关键证据确实足以推翻原判决,那么当事人可以以此为由申请再审,并需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该证据作为新证据。
  3. 证据审核的责任:

    • 原审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有责任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核,并据此作出判决。
    • 如果原审法院故意不审核已提交的关键证据,那么这可能构成审判程序上的瑕疵或错误。但这并不改变该证据本身的性质,也不直接使其成为新证据。
  4. 法律建议:

    • 如果当事人认为原审法院未审核关键证据导致判决错误,可以考虑通过上诉、申诉或申请再审等法律途径进行救济。
    • 在申请再审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交新的证据,并说明该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的理由。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故意不审核已提交的关键证据并不直接构成再审的新证据。当事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合适的法律途径进行救济,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交和说明新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