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退休年龄 但是没有退休待遇的人员 企业能否聘用-汪涛律师|法行宝
2025-03-16 劳动纠纷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企业可以聘用。具体分析如下:

一. 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此条款说明,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非仅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此条款进一步明确了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聘用的相关规定,但并未禁止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被聘用。

二. 逻辑推理

  • 从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终止的明确条件是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非仅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此,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他们并未触发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 同时,法律也并未禁止企业聘用此类人员。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与他们签订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 结论

综上所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企业可以聘用。在聘用过程中,企业应与他们签订明确的劳务合同或聘用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