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员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离岗创业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 离岗创业的条件与适用人员
- 根据人社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和后续相关文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科研人员,经单位批准同意,可携带自有科研项目和成果脱离原单位工作,到企业开展创新创业或自主创办企业。这一政策旨在促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及科研项目的产学研相结合,提升科研转化效率。
- 除高校、科研院所之外的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但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
二. 离岗创业期间的保障措施
- 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人员的人事关系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3年,确有需要可延长一个聘期)仍然保留在原单位,原聘用合同暂停,原单位发基本工资。
- 权利保留:离岗期间,离岗人员保留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 考核规定:离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一般定为合格或以上等次,并正常调整档案工资。
三. 离岗创业结束后的处理
- 期满回单位后,原合同恢复。如原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无空缺,可暂时突破结构比例续聘,逐步消化。
- 本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原单位。
综上所述,事业单位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和经过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岗创业的,并且在离岗创业期间享有一定的保障措施。我建议有离岗创业意向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后,与单位进行沟通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