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开解除劳动通知书而不给开解除劳动证明是违法的。
一.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二. 法律分析
- 解除劳动通知书与解除劳动证明的区别:解除劳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而解除劳动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已经解除的文件。两者在功能和作用上是不同的。
- 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必须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违反。
- 违法后果:如果用人单位只开解除劳动通知书而不给开解除劳动证明,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因此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 实际影响
- 对劳动者的影响:没有解除劳动证明,劳动者可能难以办理新的就业手续、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对其就业和生活造成不便。
- 对用人单位的影响:违法不出具解除劳动证明,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以及劳动者可能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我建议,如果公司只给你开了解除劳动通知书而没有开具解除劳动证明,你可以向公司明确提出要求,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出具解除劳动证明。如果公司拒绝,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