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退还的定金是“定金”的“定”。
一.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定金:在法律上有严格的界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合同订立、履行或解除的担保,自实际交付时定金合同成立。
订金:只是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双方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可以随时退的。订金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
二. 法律依据
三. 我的观点
因此,在合同中,如果希望定金在特定条件下不予退还,应当明确写为“定金”,并且确保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符合《民法典》关于定金的规定。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