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有一个儿子不赡养老人,应该告这一个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
一. 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每个成年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若某个子女不履行该义务,父母有权要求其给付赡养费。
二. 赡养义务的主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在本案例中,不赡养老人的儿子即为应履行赡养义务而未履行的主体。
三. 赡养义务的不可放弃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这意味着,即使儿子放弃了对父母财产的继承权,也不能免除其赡养父母的义务。
四. 实际操作建议
- 老人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不赡养自己的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并支付相应的赡养费。
- 在提起诉讼前,老人可以尝试通过家庭调解、社区调解等方式解决赡养问题,以维护家庭和睦。
综上所述,老人有一个儿子不赡养老人时,应该告这一个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儿子。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