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也需要计入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 临时工工资属于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工会经费的来源之一包括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这里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并未排除临时工的工资。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也提到,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而该条例第三十四条进一步明确,工资薪金包括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这同样包括了临时工的工资。
二. 实例说明
- 假设某企业每月支付给正式员工的工资为100万元,支付给临时工的工资为20万元。那么,该企业每月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基数应为120万元(100万元+20万元),按2%的比例计算,应拨缴的工会经费为2.4万元。
综上所述,临时工工资确实需要计入工会经费的缴费基数。企业在计算工会经费时,应将临时工的工资也纳入考虑范围。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