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原公司持续给前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一旦劳资关系终止,用人单位便不再具有强制性承担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已经离职,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原则上是没有义务继续为该员工缴纳社保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如果双方在离职时签订了特殊协议,或者存在某些纠纷导致社保缴纳未能及时停止,那么公司可能会继续为前员工缴纳社保。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协议内容或纠纷情况来判断公司行为的合法性。
如果公司是因为操作失误而继续为前员工缴纳社保,那么公司有权要求前员工偿还多交的社保金额。这是因为,一旦劳动关系终止,公司就没有义务再为前员工承担社保费用,任何多缴的费用都应视为不当得利,需要予以返还。
综上所述,原公司持续给前员工缴纳社保是否合法,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以及是否存在特殊协议或纠纷。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或纠纷,且劳动关系已经终止,那么公司继续为前员工缴纳社保是不合法的。建议您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及时与公司沟通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