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停工只发保底工资,而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 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规定
-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1994年版)》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这表明,停工期间的工资支付应遵循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也强调,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进一步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权益。
二. 停工留薪期的特殊规定
- 对于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表明,在特定情况下(如工伤),劳动者有权获得原工资福利待遇。
- 若公司仅支付保底工资,而未按照劳动合同或《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则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三. 劳动者的赔偿权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相应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若公司停工期间仅支付保底工资,而未按照劳动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我建议劳动者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