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工辞职一般没有补偿。小时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灵活性和临时性的特点。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中,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关系,并且用人单位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这是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受限,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劳动关系相对松散。
不过,如果小时工是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原因被“辞职”,那么小时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的来说,小时工在辞职时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小时工被辞职,小时工则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