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落聘人员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 劳动合同期满后的落聘
有补偿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期满后,若单位决定不再续签而导致员工落聘,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因单位决定不再续聘而失业时,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其在失业期间维持基本生活。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即“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无补偿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则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 劳动合同期内的落聘
违法解除的情况:在劳动合同期内,因单位进行内部竞聘等原因致使员工落聘,单位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该解除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合法解除的情况:如果单位以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情形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二项,以及第四十六条第三项,即“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综上所述,公司落聘人员是否有补偿,需根据劳动合同是否期满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来判断。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