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选择不做了并要求支付工资。针对你描述的情况,以下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 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你在厂里工作了一个月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权要求支付这一个月期间的双倍工资。
劳动者的辞职权:
- 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你仍然有权选择辞职。
二. 关于工资支付的问题
工资支付义务:
- 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工资的义务。
工资支付标准:
- 你的工资应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标准计算。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工资标准不明确,可以参考同岗位或同地区同类岗位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
三. 关于老板娘态度恶劣的问题
劳动环境的考量:
- 老板娘态度恶劣可能构成工作环境不良的一个方面。虽然这一因素通常不影响你要求支付工资的权利,但可以作为你提出辞职的一个合理理由。
维权建议:
- 在面对老板娘态度恶劣的情况时,建议你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和工资支付的情况。
四. 维权途径
协商解决:
- 首先,你可以尝试与老板娘或厂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和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
投诉或仲裁:
-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来支持你的主张。
综上所述,你完全有权选择辞职并要求支付工资。我建议你先尝试与厂方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则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需要,你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