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故意安排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员工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下面我将分情况详细分析:
一. 沟通协商
首先,员工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坦诚的沟通,表达自己的困惑和担忧,以及认为工作任务不可能完成的原因。通过沟通,双方可以寻找解决方案,如调整工作任务、提供必要的支持或资源等。
二. 考虑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公司仍然坚持要求员工完成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员工可以考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认为公司故意安排不可能完成的工作属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从而解除劳动合同。
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月工资水平来确定。
我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员工应确保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工作任务的具体描述、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