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工会采购履约验收单上必须有供应商的盖章吗-王晓圆律师|法行宝
2025-07-06 合同纠纷

学校工会采购履约验收单上必须有供应商的盖章。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货物验收单,因为货物验收单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或合同的附件,用于确认货物的接收和验收情况。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供应商的盖章是验收单成立并生效的必要条件之一。

二. 商业实践

在商业实践中,双方盖章是确认货物验收单有效性的一种常见方式。盖章不仅代表了供应商对验收单内容的认可和承诺,也有助于防止验收单被篡改或伪造,从而保障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对于学校工会采购这样的正式商业活动来说,遵循商业实践中的常规做法,即要求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盖章,是合理且必要的。

三. 风险防范

从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双方盖章的验收单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用于证明双方之间的约定和交易的真实性。如果发生争议或纠纷,这样的验收单将有助于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因此,要求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盖章,也是一种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综上所述,学校工会采购履约验收单上必须有供应商的盖章。这不仅是基于法律的规定和商业实践的常规做法,也是为了防范潜在的风险和纠纷。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