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你提出的问题,即合同上约定正常工价17块一小时,工期四个月,但干两个月离职后只有3块一小时的情况,这里是我的分析:
结论:你所在的单位或雇主在离职后降低你的工时费用是违法的,你有权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17块一小时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全部报酬。
分析说明:
合同约定与实际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 既然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正常工价为17块一小时,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这个标准支付你的工资。
离职后的工资支付:
- 离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降低你的工时费用。
- 除非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离职后工资标准有所调整),否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工资。
法律救济途径:
-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你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在此过程中,你需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便证明自己的主张。
行动建议:
- 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他们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你的工资。
- 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如果仲裁结果仍然不满意,你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你的工资,如果遭遇不公平待遇,应当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