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伤不可以扣除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释:
停工留薪期待遇:
- 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通常不超过12个月。
- 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可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伤残评定后待遇:
-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 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特殊情形排除:
- 若工伤是因本人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原因导致的,则不能享受上述相关待遇。
综上所述,单位在职工工伤期间不得扣除其工资,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如果单位违反了这一规定,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