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一年度漏缴的社保是否能补缴,这个问题涉及具体的社保政策和规定,不同的地区和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以下是一般性的解答和建议:
一、社保补缴的一般原则
社保补缴通常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一般来说,如果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社保,且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没有领取待遇之前,是可以申请补缴的。补缴的具体方法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通常需要劳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不能补缴的情况
然而,也有一些情况下是不能补缴社保的。例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通常不能补交社保中断的年限或首次参保前的年限。此外,从未参加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且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即使原来有劳动事实的应缴未缴,也无法再补交。已经领取了社保待遇的人员也同样无法再补交原来应缴未缴的社保。
三、特殊地区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社保补缴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些地区可能对于补缴的时效有限制,如上述提到的“劳社 2006 66号文”中的规定。但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是否适用于所有情况,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来判断。
四、建议与咨询
综上所述,上一年度漏缴的社保是否能补缴,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区、情况和政策来判断。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