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是针对特定时期参加工作并具有一定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所设立的一种养老金制度。关于哪一年工作的人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这主要取决于具体的地区政策和规定。
以福建省为例,根据省政府的相关规定,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会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这意味着,在福建省,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员才有可能获得过渡性养老金。
而在广东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1998年6月30日以前参保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以及1998年7月1日以后参保但具有视同缴费权益且2021年1月1日起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都有可能获得过渡性养老金。但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会根据参保人的具体情况有所不同。
因此,哪一年工作的人员会有过渡性养老金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地区政策和规定来确定。如果您想了解自己是否符合领取过渡性养老金的条件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