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工伤认定书骨折和检查报告骨折不一样能否评上级”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两个环节,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工伤认定书和检查报告在骨折描述上的不一致,并不直接决定您能否评上伤残等级。工伤认定书是确认您是否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法律文书,而检查报告则是医疗机构对您伤情的医学诊断。两者在描述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这并不影响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等级评定。
关键在于,您的伤情是否确实影响了劳动能力,以及是否符合伤残等级评定的标准。这需要通过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来确定。在鉴定过程中,鉴定委员会会综合考虑您的伤情、治疗情况、康复状况以及对您日常生活和工作能力的影响等因素,来作出客观的评定。
如果您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这是您的合法权益,也是确保鉴定结果公正、准确的重要途径。
因此,建议您不必过于担心工伤认定书和检查报告在骨折描述上的不一致。重要的是积极配合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提供必要的医疗资料和伤情证明,以便鉴定委员会能够作出准确的评定。同时,如果您对鉴定结果有任何疑问或不服,也可以及时提出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