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机关单位什么-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5-06-11 行政纠纷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过原定密机关、单位的同意。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修订)》第十六条: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机关、单位确定、变更和解除本机关、本单位的国家秘密,应当由承办人提出具体意见,经定密责任人审核批准。
  •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2014年版)》第二十八条:国家秘密知悉范围以外的机关、单位及其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经原定密机关、单位同意。原定密机关、单位对扩大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应当遵守其规定。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应当作出详细记录。

二、详细分析

  1. 知悉范围的限定:

    • 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在最小范围内,以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和保密性。
    • 知悉范围能够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直接限定到具体人员;不能限定到具体人员的,应限定到机关、单位,并由该机关、单位进一步限定到具体人员。
  2. 知悉范围外人员的批准程序:

    • 对于不在国家秘密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及其人员,如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必须经过原定密机关、单位的同意。
    • 原定密机关、单位对扩大知悉范围有明确规定的,还应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知悉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扩大知悉范围的记录要求:

    • 在扩大国家秘密知悉范围时,应当作出详细记录,以便后续审计和追责。

三、实际操作建议

  • 在实际工作中,如需接触或知悉国家秘密,应首先确认自己是否在知悉范围内。
  • 如不在知悉范围内,但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应及时向原定密机关、单位提出申请,并说明工作需求和知悉理由。
  • 在获得原定密机关、单位的同意后,应严格遵守国家秘密的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综上所述,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以外的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时,必须经过原定密机关、单位的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和保密要求。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直接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