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治疗期间单位只给基本工资合法吗-朱佑敏律师|法行宝
2025-06-10 劳动纠纷

工伤治疗期间单位只给基本工资是不合法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应保持不变,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仅指基本工资,还包括了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正常工资范畴内的收入。

  1. 工资福利待遇的涵盖范围:

    •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应享受与原工资相等的福利待遇,这包括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2. 停工留薪期的时长与延长:

    •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但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时,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同样不得超过12个月。
  3. 工伤职工的权益保护:

    • 如果单位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仅支付了基本工资,而未支付其他应得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有权要求单位补足差额。
    • 若单位拒绝支付,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公司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工伤期间单位只给基本工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工伤职工应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来维护这些权益。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了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