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行政部门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确认权-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5-06-07 劳动纠纷

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实具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这一结论基于以下法律依据和实践意义:

法律依据

  1.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该通知第五条明确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权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相关方配合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2. 《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表明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必须对劳动关系进行判断和确认。
    • 第五条:进一步强调了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包括对劳动关系的审查。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条明确了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这为其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确认劳动关系提供了法律基础。

实践意义

  1. 高效处理: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避免了劳动者需先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确定劳动关系的繁琐过程,提高了工伤认定的效率。

  2. 专业判断:劳动行政部门具备丰富的劳动纠纷处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判断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

  3. 权益保障:及时确认劳动关系有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劳动关系存在争议时,劳动行政部门会中止工伤认定程序,并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待劳动关系确认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确保公正性和合法性。

综上所述,劳动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程序中具有确认劳动关系的职权,这一权力的行使对于提高工伤认定的效率和准确性、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如果您在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