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的行为(先写辞职信未上交后要回,再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但是,这一行为是否会产生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如影响你的权益保护或产生经济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辞职信与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辞职信:通常是你作为员工主动表达离职意愿的书面文件。一旦提交并生效(根据公司规定或劳动合同可能需提前一定时间通知),你将按照主动离职处理。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你作为员工在特定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你可以据此主张经济补偿等权益。
分析你的行为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辞职信未上交:如果你没有正式提交辞职信,那么它就不会产生法律效力。你仍然可以保留员工的身份和相应的权益。
要回辞职信:你要求取回已写但未提交的辞职信,是你的个人行为,法律上并无禁止。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行为可能被视为你放弃了主动离职的意愿。
再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你取回辞职信后,如果你认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时,你需要确保通知书中所述的事实和理由真实、合法,并符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
建议
明确离职原因: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请务必明确你离职的真正原因。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那么你可以考虑提交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或职业发展需要,那么你可以考虑通过正常途径提交辞职信。
了解法律规定:在提交任何书面文件之前,请务必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这有助于你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要求,并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保留证据:无论你最终选择哪种方式离职,都请务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这些证据可能包括你的辞职信、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公司的回复、劳动合同、工资单等。在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中,这些证据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你的行为本身并不违法,但具体法律后果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