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请病假除了扣请假天数的钱外还扣了本份内应该休息的两天的钱合理吗
2025-06-02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合同工请病假期间,除了扣除请假天数的工资外,再扣除本份内应该休息的两天的工资,这种做法在多数情况下是不合理的,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支付的规定。

分析说明:

  1. 劳动法规定: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因病请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这个标准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数额可能因地区和企业规定而异。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不应额外扣除员工本应休息的天数的工资。

  2. 合同约定与实际情况:当然,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比如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标准有特别规定,并且这个规定不违反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但根据你的描述,额外扣除本应休息的天数的工资,这并不符合一般的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法精神。

  3. 可能的不合理情况:用人单位如果这样做,可能是出于减少成本、误解劳动法规定或故意克扣员工工资的目的。无论是哪种情况,员工都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给出合理解释,并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建议:

  • 与用人单位沟通:首先,你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并提出你的质疑和不满。
  • 保留证据:确保你保留了所有与病假和工资扣除相关的证据,如病假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
  •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沟通无果,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你的病假工资。
  • 法律咨询:在整个过程中,如果你有任何法律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都可以直接向我咨询。

总之,用人单位额外扣除你本应休息的天数的工资是不合理的,你有权要求他们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你的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