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期间不上班算不算旷工-江逸芳律师|法行宝
2026-08-04 劳动纠纷

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劳动者不工作是否构成旷工,主要取决于其与用人单位的协商情况、劳动关系的解除状态以及仲裁事项与工作的关联性。若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关系已解除,则通常不算旷工;若未经协商且劳动关系仍存续,劳动者擅自不工作,则可能构成旷工。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不算旷工的情形

  1.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暂停工作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比如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在仲裁期间无需到岗,那么劳动者不工作不构成旷工。例如,劳动者小张与公司协商,在仲裁期间暂时不上班,公司同意了这一安排,那么小张在仲裁期间不上班就不算旷工。
  2. 劳动关系解除或正在解除过程中:

    • 劳动者已经按照法定程序(如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了工作交接,或者双方正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在劳动仲裁期间不去上班不被视为旷工。因为此时双方的劳动关系已经或即将终止。比如,劳动者小李已经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并办理了工作交接,那么在仲裁期间他不去上班就不算旷工。
  3. 劳动者依法行使权利:

    • 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劳动者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劳动仲裁并因此暂停工作,这种行为具有合理性,不应被视为旷工。例如,公司长期拖欠劳动者小王的工资,小王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了劳动仲裁,并在仲裁期间暂停了工作,这种情况下小王的行为不应被视为旷工。
  4. 仲裁事项与工作安排冲突:

    • 如果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安排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时间冲突,且劳动者已提前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那么因仲裁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也不应被认定为旷工。比如,劳动者小赵的仲裁开庭时间与他正常的工作时间冲突,小赵提前向公司说明了情况并提供了开庭通知等证明材料,那么小赵因仲裁无法正常工作就不应被认定为旷工。

算旷工的情形

  • 如果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期间,没有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也不存在上述合理理由,仅仅是自行决定不工作,且未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请假手续或说明情况,那么就可能会被认定为旷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相应处理。例如,劳动者小陈在仲裁期间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不上班,且未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那么公司就有权将小陈的行为认定为旷工,并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建议

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建议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务必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尽量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劳动争议。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如果劳动者在仲裁期间确实需要暂停工作,应提前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按照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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