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厂里辞职可以急辞吗”这个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还需要参考《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在试用期内,那么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障工厂的正常运营,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工厂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或者工厂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损害了您的权益,您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事先告知工厂。
至于您提到的“急辞”,这通常指的是不按照正常流程,即不提前通知工厂就离职的情况。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工厂没有违法行为,且您没有遇到上述特殊情况,那么急辞是不被推荐的,因为这可能会给工厂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损失,同时也可能影响您与工厂的关系以及您的职业声誉。
如果您确实需要急辞,我建议您先与工厂进行沟通,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和原因,并尽量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工厂同意您急辞,那么您需要按照工厂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等离职手续。如果工厂不同意,而您又坚持要离职,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比如赔偿工厂因您急辞而造成的损失。
总的来说,我建议您在辞职前尽量提前通知工厂,并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离职手续,以维护您与工厂的良好关系以及您的职业声誉。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工厂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