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更换工作地点是否属于调岗,这个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自然包括了工作地点的变更。因此,如果公司未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面决定更换工作地点,这通常会被视为调岗行为。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分析这种调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合法性:调岗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公司因为生产经营的客观需要而必须调整工作地点,那么它应该与员工进行充分的协商,并确保调岗后的劳动条件(如薪资、工作环境等)不会显著降低。
合理性:调岗应该具有合理性,不能对员工造成不合理的困扰或损失。例如,如果公司要求员工从一座城市调到另一座相距甚远的城市工作,而没有提供相应的交通补贴、住宿安排或调整薪资等,那么这种调岗就可能被视为不合理。
协商一致:最重要的是,调岗必须得到员工的同意。如果员工不同意调岗,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执行。在员工拒绝调岗的情况下,公司应该与员工进一步沟通,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而不是直接以旷工等理由解除劳动关系。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某地产公司未经与张某协商一致,就单方面通知其到外省出差(实际是变更工作地点),并且在张某要求明确出差时间、工作内容及待遇时未给予明确答复。这种情况下,张某拒绝出差是合理的,公司不能以旷工为由解除其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公司更换工作地点通常属于调岗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确保调岗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如果公司未经协商单方面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并寻求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