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雇请的工人受伤,被挂靠企业应否承担责任-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5-05-30 劳动纠纷

在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雇请的工人受伤,被挂靠企业通常需要承担责任。具体分析如下:

  1. 挂靠关系的法律性质:

    • 挂靠是指个人或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借用有资质的企业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在建筑、运输等领域,这种挂靠关系较为常见。
    • 挂靠人与被挂靠企业之间通常存在一种形式上的合同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能免除被挂靠企业在工人受伤时应承担的责任。
  2. 责任承担的依据: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项,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 这一规定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推定了挂靠关系下的拟制劳动关系,即在认定工伤时无需再另行确认实际的劳动关系。
  3. 实际案例的支撑:

    • 在实际案例中,如某建筑公司允许个人挂靠资质承接项目,当工人发生坠亡事故时,法院会判定公司与挂靠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这些案例表明,被挂靠企业在工人受伤时,通常无法以与挂靠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或免责约定为由来逃避责任。
  4. 特殊情形的考虑:

    •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工人受伤是由于第三方侵权导致的,那么受害人可以基于《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向相关方索赔。
    • 但这些特殊情形并不影响被挂靠企业在挂靠关系下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雇请的工人受伤时,被挂靠企业通常需要承担责任。这是基于挂靠关系的法律性质、责任承担的依据以及实际案例的支撑所得出的结论。如果你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