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能否申领福利待遇,需结合返聘协议约定、单位规章制度及地方性规定综合判断,以下是具体分析:
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司法实践,返聘人员(通常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被单位返聘的人员)与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若返聘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到期终止补偿,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协议中有“合同到期支付XX元补偿”等条款,单位应按约定履行。
未休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工资属于劳动关系下的法定福利,返聘人员因不构成劳动关系,无权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但若返聘协议中约定了“每年享受X天带薪休假”且未实际安排,单位可能需按协议约定支付报酬(具体以协议为准)。
其他福利待遇
建议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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