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请个月病假过节福利还有吗-方俊飞律师|法行宝
2026-06-21 劳动纠纷

返聘人员请病假期间是否享有过节福利,需根据返聘协议约定、单位规章制度及法律法规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1. 返聘协议优先
    返聘人员与单位通常签订的是劳务协议而非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以协议约定为准。若协议中明确约定“病假期间不享受过节福利”,则单位可据此不发放;若未约定或约定模糊,则需结合其他因素判断。

  2. 单位规章制度的影响
    若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病假期间停发福利”,且该制度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公告栏张贴等),则可能对返聘人员产生约束力。但需注意:

    • 返聘人员是否知晓并同意该制度;
    • 制度内容是否合理(如“长期病假停发福利”可能被认可,但“短期病假也停发”可能显失公平)。
  3. 法律法规的兜底保护
    返聘人员虽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病假工资”“医疗期”等强制规定,但若单位承诺或惯例中包含“过节福利”,可能构成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内容。此时:

    • 若福利属于“劳动报酬”范畴(如与工作绩效挂钩的奖金),单位可能需支付;
    • 若属于“福利性质”(如节日礼品、补贴),则需结合单位自主权判断。

建议行动:

  • 返聘人员可先查阅返聘协议及单位规章制度,明确福利发放条件;
  • 若协议或制度未明确,可与单位协商或通过工会、劳动调解组织沟通;
  • 若协商无果,可依据《民法典》中“合同纠纷”条款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举证责任(如证明单位过往发放惯例、福利性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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