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无等级 1年以后伤情发生变化复查鉴定还能评上等级吗-菅秀伟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省级劳动能力鉴定无等级,1年以后伤情发生变化复查鉴定还能评上等级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自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如果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那么是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的。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伤情变化的情况下,工伤职工有权申请复查鉴定。

对于您的情况,虽然初次省级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无等级,但如果1年以后您的伤情确实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影响了您的劳动能力,那么您完全有权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在申请复查鉴定时,您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资料、被鉴定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并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鉴定委员会在收到您的申请后,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并根据您的伤情变化情况作出新的鉴定结论。

如果您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还可以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但需要注意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即一旦作出,就不能再申请再次鉴定。

因此,针对您的问题,如果1年以后您的伤情确实发生了变化,并且这种变化影响了您的劳动能力,那么您是有可能通过复查鉴定评上等级的。但具体结果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伤情和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来确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