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同步录音可以一人做笔录嘛-侯和林律师|法行宝
2026-07-08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即使存在同步录音,原则上也不应由一人单独进行讯问笔录的制作,而应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规定层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防止单人讯问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刑讯逼供、诱供等。
    • 同步录音录像虽然能够记录讯问过程,为后续审查提供证据,但它并不能替代两名侦查人员在场的要求。录音录像只是讯问过程的一种辅助记录方式,不能改变讯问程序本身的法定要求。
  2. 程序公正与证据效力层面:

    • 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讯问,可以相互监督,确保讯问过程合法、公正,避免单人讯问可能带来的程序瑕疵。
    • 如果讯问笔录仅由一人制作,即使存在同步录音录像,也可能因程序违法而导致笔录的证据效力受到质疑。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能会以此为由提出异议,影响笔录的采信。
  3. 实际操作与风险防范层面:

    • 在实际操作中,由两名侦查人员共同进行讯问,可以分工合作,提高讯问效率。例如,一人负责提问,另一人负责记录,或者两人轮流提问和记录,以确保讯问过程的顺畅进行。
    • 同时,两名侦查人员在场也可以相互提醒和纠正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降低讯问过程中的风险。

特殊情况说明:

  •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紧急情况下需要立即进行讯问,且无法及时找到第二名侦查人员时,可能会存在单人讯问的例外情况。但这种情况应当严格限制,并在讯问结束后及时补正相关程序,如由其他侦查人员对讯问过程进行复核等。
  • 即使存在同步录音录像,也不能作为单人讯问的合法依据。录音录像只是辅助证据,不能替代法定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