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前置:公司不可以自行决定放假只发基本工资,具体支付标准需根据放假时长及员工是否提供正常劳动来确定。
详细分析: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情况: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情况:
- **北京**:公司应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70%的基本生活费。
- **广东**:公司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生活费,直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关系。
- **上海**:公司应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新约定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若未安排工作,则应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基本生活费。
员工权益保护:
举例说明: 假设某员工的工资支付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底,月工资为5000元。若公司在该月15日开始放假,且放假时间未超过一个月,则公司应支付该员工整个月的工资5000元。若放假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员工在第二个月未提供正常劳动,则公司应根据当地规定支付生活费,如北京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广东为80%等。
法律建议:
可能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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