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干部被立案,绩效还能评定优秀么”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中找到明确的答案。
首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相关规定,如果干部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且尚未结案,那么在年度考核时,该干部不写评语,也不确定考核档次。这意味着,在立案调查期间,干部的绩效是无法被评定为优秀或其他任何档次的。
进一步地,如果干部在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仅受到警告处分,那么会按规定补定考核档次。但值得注意的是,受到警告处分的干部,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其年度考核是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的。这是为了体现对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以及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此外,从《天津市受问责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受问责干部在问责影响期内一律取消当年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这一规定进一步强调了问责的严肃性,以及对于干部在问责期间的行为表现和绩效评定的严格限制。
综上所述,干部在被立案调查期间,其绩效是无法被评定为优秀的。即使结案后未受处分或仅受到警告处分,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其年度考核也不能确定为优秀档次。同时,受问责干部在问责影响期内也一律取消当年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这些规定都是为了确保干部考核的公正性、准确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