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不允许查乙肝是哪条规定
2026-07-05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入职不允许查乙肝是哪条规定”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我国对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保护政策。

具体来说,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除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且需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其他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进一步地,该《通知》还强调了,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目前,经核准的不得从事的职业主要包括特警职位(根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民航招收飞行学生(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要求,但此情况较为特殊,是保留了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以及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但此情况是对员工进行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并非作为入职体检标准)。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强行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入职不允许查乙肝的规定主要来源于《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一政策文件。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