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侵权纠纷中 可以判决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吗-徐东川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侵权纠纷

在未成年侵权纠纷中,确实存在判决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但具体责任划分需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监护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原则基础。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教育、管理和约束的法定职责,无论监护人自身是否存在过错,都需对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这体现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如果被监护人有个人财产,应优先从其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这体现了责任性质的补充性。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小李作为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平台设置侮辱性昵称、发表贬损性言论,导致小王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在此情况下,小李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因未尽到监护责任,被法院判决承担侵权责任,包括以书面形式向小王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这一判决既体现了对受害人的保护,也强调了监护人的监护职责。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并非所有未成年侵权纠纷都会直接判决未成年人和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侵权行为是由多名未成年人共同实施,或者被侵权人自身也存在过错,或者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那么责任的划分就会更加复杂。此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各方的过错程度和行为对损害后果的原因力大小来划分最终的责任份额。

此外,如果未成年人在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十八周岁,但在被诉时已满十八周岁,且原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那么原监护人仍应承担赔偿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连续性和对监护人责任的追究。

综上所述,未成年侵权纠纷中的责任划分需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监护人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安全教育,培养未成年人的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同时,司法实践也通过明确责任划分标准,平衡各方利益,既保障受害人能够获得及时救济,也促进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责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