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未成年侵权判项是否由未成年与监护人一起承担责任”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未成年人的侵权责任主要由其监护人承担。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缺乏足够的判断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因此,当他们造成他人损害时,法律将责任归咎于他们的监护人。
具体来说,如果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而不是补充责任。这一规定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同时也强调了监护人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监护职责。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了他人,比如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受托人,并且这些受托人在监护过程中存在过错,那么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始终是承担侵权责任的第一责任主体,受托人只在过错范围内与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且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形下的责任承担方式。比如,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法律并不以被监护人本人有财产来认定被监护人担责,而是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时,应当保留被监护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和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
综上所述,未成年侵权判项主要由监护人承担责任,但在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且受托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受托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无论何种情况,监护人都是承担侵权责任的第一责任主体。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