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侵权 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这是法律上的一个什么关系-高嘉航律师|法行宝
2025-12-24 侵权纠纷

在法律上,未成年人侵权时,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关系主要基于监护制度的设立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这一关系的详细解释:

一、监护制度的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会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或者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来担任监护人。监护人的主要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同时也有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的责任。

二、未成年人侵权与监护人责任

当未成年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因为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缺乏完全的判断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因此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来承担。

三、监护人责任的性质与范围

  1. 责任性质:监护人承担的是一种替代责任,即代替未成年人承担其因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 责任范围: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而非补充责任。这意味着,无论未成年人本人是否有财产,监护人都需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为了保障被监护人的健康成长,司法解释还规定,在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时,应当保留被监护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和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

四、受托监护人的责任

如果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而受托人在监护过程中未能完全尽到监护责任,有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受托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需要注意的是,监护人仍然需要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受托人只是在过错范围内与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且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五、实际案例与司法解释

以您提供的案例为例,11岁的张某和12岁的马某因搭乘电动车发生口角并扭打,导致马某受伤。在这个案例中,张某作为未成年人,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如果张某的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了其他人(如张某的爷爷),而受托人在监护过程中未能完全尽到监护责任,有过错的,那么受托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无论如何,张某的监护人都需要承担主要的侵权责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也进一步明确了被监护人侵权时监护人的责任承担问题,强调了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而非补充责任,并规定了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的限定条件。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侵权时,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关系是基于监护制度的设立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监护人需要承担替代责任,即代替未成年人承担其因侵权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在必要时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但需保留被监护人所必需的生活费和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费用)。如果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受托人有过错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