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未成年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应承担的责任,这是一个涉及法律责任与家庭监护义务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解答:
一、监护人责任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8周岁以上但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基于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负有法定监护职责,应当对其行为后果负责的原则。
二、监护人责任的具体内容
民事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承担:
受托监护人的责任:
三、实际案例中的责任承担
以您提到的金昌中院审理的案件为例,11岁的张某和12岁的马某因搭乘电动车发生口角并扭打,导致马某受伤。在这个案例中,张某的监护人(通常是其父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张某的父母离异,且张某长期由其爷爷抚养,那么张某的爷爷作为受托监护人,如果未能完全尽到监护责任,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建议与总结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致人损害时,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则应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如果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且受托人有过错,那么受托人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