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被迫辞职通知书后,是否还需要去公司,这主要取决于你的具体目的和公司的反应,以下分情况讨论:
若你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作为维权手段提交被迫辞职通知书:
- 在这种情况下,提交被迫辞职通知书更多是为了保留证据,证明你因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而被迫考虑辞职。
- 如果你并未真正打算辞职,而是希望通过此方式促使公司改正错误或协商解决纠纷,那么在提交通知书后,你仍应继续去公司上班,正常履行劳动合同。因为此时你的劳动关系并未因提交通知书而自动解除,你需要通过实际行动表明你仍愿意继续工作,同时等待公司的反应和可能的协商结果。
若你已决定辞职,并希望通过被迫辞职获得经济补偿:
- 如果你已经深思熟虑,决定因公司违法行为而辞职,并希望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那么在提交被迫辞职通知书后,你理论上可以不再去公司上班。
- 但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你的辞职行为合法有效,并顺利获得经济补偿,你应确保通知书内容明确、合法,并保留好提交的证据(如邮寄凭证、电子邮件发送记录等)。同时,你应关注公司是否在收到通知书后与你进行协商或提出异议,以便及时应对。
- 此外,即使你决定不再去公司上班,也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公司可能发送的相关通知或文件,避免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你的权益。
关于后续行动的建议:
- 无论你选择继续上班还是不再上班,都应密切关注公司的反应和动态。如果公司同意你的辞职请求并支付经济补偿,那么你可以按照公司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或对你的辞职请求提出异议,你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你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被迫辞职通知书等),以便在仲裁或诉讼中证明你的主张。
总结来说,交了被迫辞职通知书后是否还需要去公司,取决于你的具体目的和公司的反应。如果你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继续上班;如果你已决定辞职并希望获得经济补偿,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继续上班,但应确保辞职行为合法有效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