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出具对生效民事调解书的裁定 而只有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穆航律师|法行宝
2026-07-04 行政纠纷

结论:没有出具对生效民事调解书的裁定而只有终结本次执行裁定,并不直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否构成该罪,需结合具体行为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分析如下:

  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 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包括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等。
    • 主观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故意,即明知自己有执行义务而拒不执行。
    • 客观要件:行为人实施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且情节严重。这通常表现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
    • 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以及判决、裁定的权威性。
  2. 关于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 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等原因,而作出的暂时终结执行程序的裁定。这并不意味着被执行人永远无需履行义务,而是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
    • 终结本次执行裁定本身并不直接反映被执行人是否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它只是执行程序的一个阶段结果,不能作为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直接依据。
  3. 是否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判断:

    • 如果没有出具对生效民事调解书的裁定,而只有终结本次执行裁定,这并不足以证明被执行人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要构成该罪,必须存在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节严重的行为。
    • 此外,还需要考虑被执行人是否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没有实施上述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那么即使终结本次执行裁定,也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建议:

  • 如果您是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申请恢复执行或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 如果您是被执行人,且确实存在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建议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说明情况,并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 在任何情况下,都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了解您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可能法律后果:

  •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等刑事处罚。
  • 如果被执行人未构成该罪,但存在其他违反执行规定的行为,也可能面临人民法院的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