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收回执单有异议,回复时应明确表达异议内容、依据及诉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具体回复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明确异议内容:
阐述异议依据:
表达诉求:
保留证据:
回复形式:
示例回复:
“关于贵方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收回执单,我对此存在以下异议:
一、异议内容:贵方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我认为该理由不成立。
二、异议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然而,贵方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我存在此类行为,且我从未收到过任何关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警告或处罚。
三、诉求:鉴于上述异议,我要求贵方撤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继续履行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同时,我保留追究贵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证据:我已收集并整理好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以支持我的异议。如贵方需要,我愿意在必要时提供这些证据。
请贵方在收到本回复后,尽快与我联系并协商解决此事。”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