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转出去了 让别人使用原来的执照需要签什么协议-翟晓静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合同纠纷

核心结论:店铺转让后让他人使用原执照,必须签订《营业执照出借/转让风险告知书》及《店铺经营权转让补充协议》,同时建议同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注销原执照。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必须签订的两份核心协议

  1. 《营业执照出借/转让风险告知书》

    • 法律性质:明确告知受让方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法律风险(如《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规定的“冒用登记”处罚,最高可处10万元罚款)。
    • 关键条款:
      • 受让方承诺仅用于原经营范围,不得擅自变更;
      • 受让方承担因执照使用产生的全部行政处罚责任;
      • 出让方保留随时收回执照的权利。
  2. 《店铺经营权转让补充协议》

    • 法律性质:补充原转让协议中未明确的执照使用条款,避免被认定为“整体转让未登记”。
    • 关键条款:
      • 明确执照仅供受让方临时使用,不构成股权或资产转让;
      • 受让方需在约定期限内(如3个月内)办理新执照,否则支付违约金;
      • 出让方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义务及条件。

二、必须同步办理的工商手续

  1. 优先方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若受让方继续使用原店铺名称,需到市场监管局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或股权转让登记(公司),将执照主体变更为受让方。
    •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10条、《公司法》第71条。
  2. 备选方案:注销原执照

    • 若受让方需使用新名称或资质,应先注销原执照,再由受让方重新申请登记。
    • 风险提示:注销期间店铺需停业,可能影响受让方经营连续性。

三、不签订协议或未变更登记的法律风险

  1. 行政处罚风险

    • 出让方可能被认定为“出借营业执照”,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执照。
  2. 民事连带责任风险

    • 若受让方以原执照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欠债,出让方可能因“表见代理”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人(如《民法典》第172条)。
  3. 刑事风险

    • 若受让方利用原执照从事非法经营(如销售假货),出让方可能因“共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如《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

四、实务建议

  1. 优先变更登记:即使签订协议,工商变更仍是规避风险的最有效方式。
  2. 留存证据:协议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留存受让方身份证复印件、付款凭证等证据。
  3. 定期监督:要求受让方定期提供经营情况报告,避免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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