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售卖过期商品致人损害生产者需承担责任吗-张满怀律师|法行宝
2026-07-02 侵权纠纷

商店售卖过期商品致人损害,生产者确实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缺陷”包括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过期商品显然存在安全隐患,可能构成产品缺陷,因此生产者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二、生产者免责的情形

当然,生产者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同一法律条款,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1.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如果生产者生产了产品但并未将其投入市场流通,那么因该产品造成的损害,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2.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如果生产者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产品并不存在缺陷,而是由于后续的原因(如储存不当、销售者篡改等)导致产品出现缺陷并造成损害,那么生产者不承担责任。

  3.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如果生产者在将产品投入流通时,按照当时的科学技术水平无法发现产品存在的缺陷,那么生产者也不承担责任。

三、销售者与生产者的责任关系

在过期商品致人损害的情况下,销售者同样需要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五条,销售者提供过期商品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应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数量、退还费用或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若构成欺诈,还需按消费者要求增加三倍赔偿。

  • 赔偿顺序:消费者可首先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若销售者已赔偿,且损害由生产者或供货者造成,销售者可向生产者或供货者追偿。消费者也可直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若生产者已赔偿,且损害由销售者造成,生产者可向销售者追偿。

四、实际案例与维权建议

实际案例:假设某超市售卖过期食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身体不适。在此情况下,超市作为销售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同时,如果过期食品是由于生产者的原因(如保质期标注不准确、生产过程中质量把控不严等)导致的,那么生产者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维权建议:

  1. 保存证据:遭受损害时,务必保存好购买凭证、过期商品的照片或视频等证据。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你后续维权。

  2. 及时维权:一旦发现因购买并使用过期商品而受到损害,应尽快采取行动。你可以先与销售者或生产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商店售卖过期商品致人损害时,生产者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但具体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你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