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签署岗位人员承诺书 但工作单位 工作经历是假的 可以签署吗-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劳动纠纷

结论:不建议签署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为假的岗位人员承诺书,这种行为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不良后果。

从法律风险角度分析

  1. 劳动合同无效风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如果签署了包含虚假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的承诺书,这很可能被认定为欺诈行为,导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可能无法依据劳动合同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权益。例如,原本约定的高薪可能无法得到保障,用人单位可能以劳动合同无效为由拒绝支付相应的工资差额。
  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风险
    • 用人单位在发现劳动者提供虚假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后,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劳动者可能面临突然失业的困境,并且无法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来缓冲失业带来的经济压力。比如,劳动者在入职一段时间后,用人单位在背景调查中发现其工作经历造假,随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将失去工作且得不到任何补偿。
  3. 信用受损风险
    • 提供虚假信息会严重影响劳动者的个人信用。在当今社会,个人信用越来越重要,不仅在就业领域,在金融、社交等多个方面都会产生影响。一旦被记录有提供虚假工作信息的行为,可能会对劳动者未来的职业发展造成阻碍。例如,其他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进行背景调查,发现该劳动者有此类不良记录,可能会拒绝录用。

从道德层面分析

  1. 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 诚实信用是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的基本原则。在求职过程中,提供真实的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是对用人单位的基本尊重,也是劳动者应尽的道德义务。签署包含虚假信息的承诺书违背了这一原则,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如果这种行为得不到遏制,会导致整个就业市场信任度下降,增加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和风险,最终也会影响到其他诚实求职者的利益。
  2. 影响个人职业声誉
    • 一个人的职业声誉是其长期职业发展的重要资产。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工作机会,即使短期内没有被发现,但一旦真相暴露,劳动者的职业声誉将受到极大损害。同行和业内人士可能会对其产生负面评价,这将对劳动者未来的职业晋升、跳槽等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例如,在一个行业内,消息传播较快,劳动者因工作经历造假被一家企业辞退后,其他企业可能会得知这一情况,从而对其求职产生顾虑。

建议

  1. 如实填写信息
    • 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应该如实填写自己的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如果担心某些工作经历可能对求职产生不利影响,可以采取积极的方式向用人单位解释说明,突出自己在这些经历中所获得的技能和经验,以及如何能够将这些优势应用到新的工作中。
  2. 与用人单位沟通
    • 如果对承诺书中的某些条款存在疑问或担忧,尤其是涉及到工作单位和工作经历的填写要求,劳动者应该及时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争取用人单位的理解和合理调整。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过于严格,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看是否可以放宽要求或者以其他方式证明自己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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