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扣押救济途径有哪些-文科律师|法行宝
2026-07-01 侵权纠纷

食品被扣押后,当事人可通过以下救济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1. 行政复议
    若扣押行为由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行政机关作出,当事人可在知道扣押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将审查扣押的合法性(如程序是否合规、证据是否充分),若认定违法,可撤销扣押决定并要求返还财物或赔偿损失。

  2. 行政诉讼
    当事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扣押行为违法。法院将全面审查行政机关的职权依据、程序合法性及证据充分性。若判决扣押违法,行政机关需承担返还财物、赔偿损失等责任。注意:行政诉讼需在知道扣押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

  3. 国家赔偿申请
    若扣押行为被确认违法(如超期扣押、未出具合法文书等),且造成当事人财产损失,可依据《国家赔偿法》向行政机关申请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如食品变质损失)及合理费用(如运输、仓储费)。

  4. 听证或陈述申辩
    在扣押决定作出前,行政机关通常需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利。若当事人未被告知或未行使该权利,可主张程序违法,要求撤销扣押。部分地区还规定扣押前需举行听证会,当事人可充分利用此程序维护权益。

  5. 协商或调解
    若扣押争议源于民事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如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达成和解,避免行政或司法程序的高成本。

行动建议:

  • 立即要求行政机关出具书面扣押决定书,明确扣押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
  • 保存食品价值证明(如采购发票、检验报告)及扣押现场证据(如照片、视频);
  • 根据争议性质选择最快捷的救济方式(如优先申请复议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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